中国楼市的三个黄金阶段,到底是谁促成的?
昨天,我发表了 《为什么居住权贷款必然会取代抵押权贷款》 的文章,用三权分立的原理,介绍了 房产的抵押权融资跟居住权融资的对比,得出居住权融资必然代替抵押权融资的结论。
三权分立,就是房产的产权分成所有权、抵押权、居住权,三种权力互相制约,互相依存,互相独立,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黄金发展的三个阶段
第一阶段,就是商品房制度改革,把房产的所有权独立, 让购房者拥有全部所有权,开始了房地产市场的第一个黄金发展时期。开始的时候多数人不敢买房子的所有权,后来买房的越来越多,所有权价格不断上涨。
第二阶段,就是抵押权的诞生,房产可以通过抵押权贷款。 这个时候是两权分立阶段,多数人开始不敢抵押贷款,害怕房子没有了。后来越来越多的发现抵押权原来就是炒房的杠杆,于是贷款的人越来越多,不仅让买房人提前拥有房子,还能放大房价上涨的收益,同时银行的贷款有了安全稳定的收益。
第三阶段,就是居住权的诞生,房产可以由两个人共同持有 ,一个人仅仅少量资金拥有全部所有权收获房价上涨的收益,一个人仅仅花少量钱拥有居住权满足全部居住功能。居住权刚开始出现,跟抵押权一样多数人需要接受的过程,后来接受的人越来越多。因为居住权让炒房可以有了不还本不付息的融炒杠杆,让自住的人可以把所有权人作为自住的不用还本付息的居住杠杆。
抵押权的诞生,促进了房价的的大涨大跌,比如环京房价的暴涨就是在抵押权的杠杆下短时间上涨,同样,房价下跌后,抵押权又让很多房产加速下跌,出现了免费送房的情形。
而 居住权恰恰是房价平稳健康发展的增定剂,是房住不炒定位的产物。 居住权可以让自住的人单独购买居住权拿到居住权房本,不再受房价涨跌的影响。同时,居住权可以让所有权业主单独转让居住权,可以在转让房产的时候单独转让所有权不再经过居住权人同意,而获得房价上涨的全部收益。
后面,我们继续给大家介绍如何单独转让所有权,就能获得房价上涨全部收益的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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