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车难,怎么解?快看最新文件!
来源:中国政府网
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《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提出, 到2025年,全国大中小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、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、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。 在不久的将来,你的车可以停在哪、怎么停、怎么收费,都给你安排上了——
停在哪?
保障基本停车需求——
新建居住社区严格按照 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 建设停车位。
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实施 城市更新行动 ,结合老旧小区、老旧厂区、老旧街区、老旧楼宇等改造,积极 扩建新建停车设施 ,地方各级财政可合理安排资金予以统筹支持。
支持城市通过 内部挖潜增效、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 等方式,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。
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街道、社区作用,完善业主委员会协调机制,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, 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 。
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,保障公交车辆停放, 逐步消除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 。
满足出行停车需求——
在 学校、医院、办公楼、商业区、旅游景区 等重点区域,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, 区分 不同时长停车需要 ,综合采取资源共享、价格调节、临时停车等措施, 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 。
适当 控制 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停车设施建设规模 。
加强停车换乘衔接——
加强 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 有效衔接,鼓励大中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 建设“停车+换乘”(P+R)停车设施 ,支持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,优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。
鼓励停车资源共享——
支持 机关、企事业单位 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,率先 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 。
鼓励 商业设施、写字楼、旅游景区、体育场馆 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。
鼓励 居住社区 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, 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 。
鼓励 城镇老旧小区 居民夜间充分利用周边道路或周边单位的闲置车位停放车辆。
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探索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 车位共享 、提高使用效率。
完善停车设施用地政策——
加强独立新建停车设施用地保障,充分利用 城市边角空闲土地、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、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 增建停车设施,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。
充分利用 地上地下空间 建设停车设施,挖掘 城市道路、广场、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、垃圾站 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潜力,布局建设停车设施,鼓励建设多功能综合体。
各地区结合具体实际,抓紧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,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,采用 长期租赁、先租后让 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;符合《划拨用地目录》的停车设施用地,采取划拨方式供地。
怎么停?
提升装备技术水平——
支持停车装备制造企业强化自主创新, 加强机械式停车装备等研发 ,打造自主品牌。鼓励 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 在停车设施应用。
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,并按一定比例 配建 新能源小汽车、公交车等 充电设施 。
优化停车信息管理——
鼓励多元主体合作,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, 最大限度开放停车数据 ,促进停车信息共享。
支持有条件的地区 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(CIM)基础平台深度融合 。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。
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——
加快应用大数据、物联网、第五代移动通信(5G)、“互联网+”等新技术新模式, 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 ,实现 信息查询、车位预约、电子支付 等服务功能集成,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。
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 收费优惠、车位预约、通行后付费 等便利服务。
怎么收费?
完善停车收费政策——
健全 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 ,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。
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 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 的停车设施。
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、服务条件、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,区分不同区域、位置、时段、车型和占用时长等,科学制定 差异化收费标准 ,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。
停车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。